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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怎么交-在校大学生怎么交医保


一、大学生医保怎么交


大学生医保缴费时间开启,全国各大城市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完成明年大学生医保的缴费工作,以青岛、南京等城市为例,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100元/人/年。

大学生医保缴费指南

一、大学生医保缴费金额:根据有关规定,学生本人需缴纳100元/人/年。

二、大学生医保保障期:此次投保的保障期为2018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三、大学生医保缴费对象;

1、研究生:研(博)一、研(博)二

2、本科生:大一、大二、大三

四、大学生医保卡使用范围:

参保学生患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无法确诊或不能治疗需转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市中心医院、市医专一附院、市一院医保办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审批表》,报送医疗保险中心审批后就可转院就医。出院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中心居民科报销:

(1)病历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

(2)入院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红章);

(3)费用明细总清单(加盖医院红章);

(4)出院结算单(原始发票);

(5)做手术的病人需提供手术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份(如有银行账号的,可提供户主、账号和开户行信息,所报销的费用直接存至银行卡上)。

毕业生不可在校办理续保。如继续在校读研或读博(包括直博生),为保证学号的正确性,请在下学期开学时再办理新参保。

学生医保参保对象范围

度市区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分为三类:

一是在本市统筹区内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就读的学生、儿童;

二是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或父母为本市户籍,子女在非本地学校就读的学生;

三是本市市区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父母为本市市区户籍,在非本地学校就读的大学生。

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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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少儿)150元,大学生100元

度学生(少儿)参保缴费标准仍为每人150元;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仍为每人100元。学生或少儿家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可凭市社保中心出具、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定额发票,分别由父母双方单位报销。对持有本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救助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的参保学生,父母无工作单位且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学生,以及家长持有总工会核发的《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的参保学生,家庭或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予以补助。对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的非苏州户籍在苏就读学生也可免个人缴费,由财政部门予以补助。



二、在校大学生怎么交医保


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当地社区缴费,也可通过支付宝和微信的城市服务版块中选择“居民医保缴费”,进入以后点击社保缴费。

参保人员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市民卡到对应的银行网点柜台缴纳保费。农村居民:想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可以去村委会申请参加,如果之前已经参保只需要缴纳参保费用即可。城市居民 :城市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去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手续即可。在校学生:如果是在校学生,将有学校统一收集参保费用,并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医疗保险除了持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费用缴纳,现还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缴费,步骤参考如下:

(一)登录医保所在地税务局官网,点击进入“网上办税厅”,注册登录后点击“自助缴费”模块。

(二)点击查询应缴费金额,绑定银行卡确认支付即可。

(三)网络自助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地税局官网实时查询缴费情况,如需办理完税证明,可以打印缴费记录前往当地地税分局办税厅进行完税业务办理。

目前银行也开通了医保网上缴费渠道,可以登录银行官网,点击“医保社保缴费功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平台”,输入医疗保险号和姓名点击查询,按金额进行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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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小学生医保怎么交


中小学生参保流程:
1、参保学生于每年3月至5月25日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
2、学校于每年3月至5月向学生代收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并向地税部门办理学生参保登记手续;
3、学校于每年6月向地税部门办理代收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手续。
一、参保具体流程:
1、参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同时领取证历本;
2、续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
3、已参保人员必须每年至各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4、提供孩子姓名和身份证到就读学校—学校申报成功后-家长进入社保站填写相关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
5、将打印好的协议表和少儿医保照片回执单、银行存折复印件、宝贝出生证明复印件、监护人社保卡复印件、监护人和宝贝户口本复印件;
6、将以上资料会后交到孩子就读学校(如果没有上学就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
二、参保对象享受的待遇为:
1、学生住院报销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00元。学生连续参保待遇逐年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参保第二年起每年相应提高2%,最多可提高10%;
2、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学生在学校医务室或者学校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一次性治疗费用在100元至800元部分按65%比例报销,年度普通门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3、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由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1000元;
4、学生无他方责任的意外死亡补偿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每例为10000元;5、享受大病门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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