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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未交够年限,企业应继续为其缴纳吗?

我们职工办理退休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依据《社会保险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不满十五年如何抉择?

其实,《社会保险法》还明确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怎么缴费?《社会保险法》里没有规定。

这样就会面临着三种选择:第一,延迟退休继续缴费;第二,一次性补缴;第三,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补缴可以吗?

关于一次性补缴问题,国家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通过事后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文件依据是人社部201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企业违法行为下,确实可以补缴社保,不过需要提供会计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同时承担滞纳金,虚构劳动关系是不可以的。

继续缴费可以吗?

延迟退休继续缴费,又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自己缴费,一个是企业缴费。《劳动合同法》里面有规定,当职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


很多人觉得这样是不是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只是享受养老金待遇呢?

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有规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并没有违反《劳动法》,只是作出了更细致的规定当然是有效的。所以,职工要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劳动关系也会自动终止,就不可以给职工继续缴纳社保了。

人社部在2016年对12届全国人大4次会议第4419号建议的答复中,就有关劳动关系终止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仍不能继续就业的,不属于劳动关系,也就不能够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其实也就是说,职工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就不属于劳动关系,是属于劳务关系了。

这种情况下,职工只能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自己承担全部的养老保险费了。

缴费负担怎么样?

至于费用负担的划分,企业也没有义务为职工必须承担相应的保险费。但是,由于是劳务关系,双方应当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确定有关的劳务费用标准。实际上,支付的劳务费标准,应当包含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险费用。

其实,如果本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话,用人单位还会省些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本人需要承担8%,用人单位承担16%(5月1日开始实施,之前是13~20%,各地标准不同),合计2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按照20%的比例缴纳。同样3000元的缴费基数情况下,每月能省120元,一年1440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不能缴纳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而且烟台等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也可以享受额外的优惠比例。

综上所述

如果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企业继续雇用,企业是不能给缴纳养老保险了。但是,即使给职工在工资里加上本人负担的社保费用,企业还是省钱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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