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住院是比较常见的事情,我们在购买医保之后可以进行相应的报销,但是对于报销的比例是多少决定了最终报销的费用。那么对于住院类在医保方面是怎么进行报销的呢?大家需要通过本文的内容来进行详细了解。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院了省医保怎么报销
只要带上所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当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会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销比例是80%,自付20%的比例。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总的来说一般是报销比例为70%左右。
二、住院医保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3.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需要进行医保报销的时候,就要知道当地的报销政策规定,这是大家需要重视的问题,对于老百姓的看病费用可以得到很大的减免。因此我们需要进行医保购买,才能进行相应的报销。
法律分析: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报销条件一定要符合居民医保报销条件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报销,还有医院设立了报销起点的。各地政策不一。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流程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2河北省医保最新报销政策如下:
(一)试点参保人群和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省本级参保人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省本级参保人零星报销费用纳入试点范围。
(二)新增支付项目和耗材。将50项医疗服务项目和242类医用耗材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限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以限价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限价的医用耗材,以限价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三)将上浮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手术项目(编码为330000000)价格可向上浮动15%”,对于上浮部分按照主项目类别支付。
(四)规范省本级医保诊疗项目及耗材先行自付政策。在执行《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和《河北省另收费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2021版)》政策及限价基础上,“甲类”诊疗项目及耗材,不设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乙类”诊疗项目及耗材,参保人先行自付10%,参加公务员补助(或10%补充)人员,先行自付部分个人不负担;“丙类”或“自费类”诊疗项目及耗材,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1、城镇居民起付标准。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
2、居民支付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连续参保缴费的,从连续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 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 ,最高增加10个百分点;
3、普通门诊起付标准200元,居民报销50%;
4、城镇职工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部分赔付50%,1万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赔付60%,2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赔付70%,3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赔付80%,4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赔付90%;
5、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报销比例。参保在职职工在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300元,支付比例为90%。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和正定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参照此条支付办法执行;
6、参保在职职工在市区。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700元 ,支付比例为85%,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900元,支付比例为83%,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200元,支付比例为80%。经备案转往省内其他地市市区就诊,参照此支付办法执行;
7、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在职职工转省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 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76%;
8、门诊市区普通病的起付标准。一级及以 下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