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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帮我交社保怎么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公司没帮我交社保怎么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入职时应注意的问题。
当今的民工慌,大学生择业难,大量企业职业职工下岗,使得劳动者选择就业时,对企业的性质、用工的制度、合同的是否签订,在所不问,以朴素的心态认为,只要是有一份工作,能按月开支,有口饭吃,就心满意足了,其它的都可以忽略。而这种心态,也为日后发生纠纷没有证据导致被动埋下伏笔。
对于入职的劳动者,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通过走访劳动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掌握企业近年来的投诉记录,通过这一信息,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自己选择企业在原来职工心目中的印象,评定出该企业在自己心目中的等级,优、良、好、差,进而决定自己选择还是放弃该企业。
其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最后,掌控好具体试用期限。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从目前所有的企业看,试用期的工资与转正后的工资是不一致的,这也是符合实际的,针对每位劳动者而言,试用期限的把握,显得至关重要。
二.在职时应注意的问题。劳动者签订合同后,顺理成章地成为企业的职工,劳动者入职后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但劳动者在劳动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被视为企业内部法,企业以此约束职工的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但企业的规章制度生效的前提条件,是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且公示的。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也明确将此类规章制度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在违反规章制度时,仲裁诉讼时败诉的可能性较大。
其次,请求给付加班工作费。法律明确规定,除了工资之外,对于加班费企业必须给予支付。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对于以上三点的理解显得至关重要,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方支付百分之二百的报酬,如果安排补休劳动者则不享受此待遇,而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的,安排不安排补休再所不问,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劳动者出现以上劳动情况时,应主动向企业行使权利。最后,明白自己具体的工作时间。法律规定,日不过八,周不过四十四,生产经营需要延长的,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方可延长,但日不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延长工作时间的,保障身体健康条件下日不过三,月不过三十六。但劳动部又出台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办法中规定,企业条例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管、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人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针对每一位劳动者,应当逐条核对后,详细了解掌握自己的工作时间,最大限度地做到自我保护。
三.职工离职时应注意的问题。职工离职的原因有多种,除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律风险外,其它不同的原因,不同的行为,将导致不同的结果。
首先,职工提出辞职时防范的风险。一是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此类情况企业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包括公司出资招录的招录费用、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终止合同,赔偿方式同二。
其次,主动索要企业的离职证明书。一旦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离职证明书将是强有力的证据,如果离职企业不出具离职证明书,而劳动者本人又不主动索要的,当企业与劳动者反目为仇时,可能会提出是劳动自己离职,进而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因为证据的原因,作为劳动者百口难辩,将会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另一方面,离职证明对于到新企业后工龄的延续,险金的续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最后,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应留存证据。与企业发生争议的原因有多种,而企业做为劳动合同强势一方,往往利用自身优势,将相关证据或隐瞒或毁灭,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此时,劳动者需要在离职前收集认为企业违法违规的相关证据,如企业的规章制度、与单位领导谈话记录(录)、企业劳动的现场条件(拍)等等。为下步自己仲裁诉讼程序增加胜诉筹码。
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根本,还得依靠劳动者本人法律意识的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社会法律制度的健全,国家法治的进步。和谐社会实现之日,劳动争议将大大减少,诉讼成本将大大降低,劳动者将不会再劳而不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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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进行补缴。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社保,但是有很多企业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甚至就不和员工签订合同,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这其实是违法的,对于员工来说,一定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然后直接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并且要求公司及时补缴5年的社保,这也是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员工仲裁胜利之后,但是有一些企业仍然拒不执行,而且态度还极其的恶劣,作为劳动者也不要一味的选择容忍,而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的劳动法越来越完善了,而且劳动仲裁的流程也比较简单,如果有什么不懂,还可以聘请相应的律师来处理,当劳动者在职场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算企业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怕,因为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就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保,现在有一些企业,老板非常的不负责任,经常对员工压榨和剥削,让员工加班不给任何的加班费,而且社保也不按时缴纳,企业员工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然后要求公司进行补缴社保。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劳动者都是属于弱势群体,没有这个时间,也没有这个精力和企业打官司,甚至有不少员工直接选择了离职,毕竟需要更快的去找到一份工作来维持家庭的开支,但是现在劳动法变得非常的完善,所以劳动者再也不用担心了,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候,也要找对方法,而不能直接到公司门口大吵大闹,千万不要试图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三、单位没有缴纳社保


对于很多的公司职员来说,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是理所应当的,因为这是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不过,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就代表着公司需要拿出一部分钱,来负担员工的社保。为了节省公司的经费,很多的黑心公司就不愿意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当员工发现自己所在的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的时候,一定要拿出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自己维权。那么关于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该如何进行维权? 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可以先找公司商量,让公司补交社保

如果自己发现自己所在的公司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的话,首先可以先向公司提出抗议,要求公司为自己补交之前没有缴纳的社保。如果,公司愿意为自己补交社保的话,就皆大欢喜,不用大费周章的再寻求其他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在自己向公司提出要求补交社保之后,公司依旧不愿意补交的话,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并且为自己补交社保。

三、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是每一个公司都该做的

社保是我们每一个人未来生活和现在生活的保障,如果没有社保的话,我们生病了或者是失业了都拿不到补助。未来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公司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希望每一个公司都能够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关于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该如何进行维权? 以上是我的看法,你的看法是什么?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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