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法律规定,军人有权查询、核对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军人保险和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险主管部门负责全军的军人保险工作。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军队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军人保险工作。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负责承办军人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军人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军人依法参加军人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军人有权查询、核对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军人保险和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一般来说是因为自己没有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业务,可以到社保中心去查询一下。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退伍回来医保根本就查不到,你的档案袋里会有你的入伍通知书和退伍登记表,这两样东西是证明你参过军和军龄的,一定要保存好。退役后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安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在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里查询不到个人信息。
转业军人缴纳社保的过程
退伍或者转业的时候,部队给退役的人员一张光盘及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把这些交给当地的社会保险即可。
《社会保险法》生效之后,全国自由转,而且算年限。缴费满15年是退休金领取最低条件。《社会保险法》草稿征求意见刚结束。内地的你要先到设保部门补缴费,越早越好,年限比资金重要。内地的社保,应该有个红色皮的册子的.
军人转业回地方后可以续交医疗保险。通常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单位,企事业单位都能代交的;二是个人到当地社保局自行交纳。但不管哪种情况都需要把在部队时所交的社保的相关手续办出来转入新的单位才可以的。
单位上社保一般需要的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法人代码副本复印件;
3、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缴费工资基数);
4、参加过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员工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和《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5、单位的开户银行全称、帐号、行号等信息;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提供资料
一、未参加过社保的人员
1、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张
2、身份证复印件2张;
3、一寸白底冲洗彩照3张;
二、有过在京参保记录的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1张即可;
补缴时间
每月5号至15号是社保中心办理补缴时间。即每月不超过15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