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没能力缴医保费,会影响医保待遇吗?有市民来电反映自己情况。我帮忙打探了解到,要分两种情形界定。去年,市民周某因公司原因失业,此前公司为其缴纳了医保费,但失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暂时没有能力续保。由于近期身体不适,周某担心自己住院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对此,社保办工作人员解释,失业人员应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享受失业待遇,即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二是失业但不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按规定,失业前公司缴纳社保,失业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可不缴纳医保费,医保费由失业基金支付。因个人原因失业,或者失业后未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则要自己缴费。如果医保缴费中断,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失业后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进行续交。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如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失业人员等。
参加医疗保险手续是:
1、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携带近期一寸彩照一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局指定窗口签订协议。经审查合格后,参保人缴纳费用即可;
2、没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需携带近期一寸彩照两张、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个体参保咨询处领取体检表,体检合格后60日内到医保局办理,办理手续与城镇户籍人员相同。
另外,现在的医保是不能跨市转移的,但养老你可以转回你的户口所在地的。如果你医疗自己缴纳的话,你只要去诸如人才中心这样的中介机构去让他们接受你,帮你代缴纳就可以了。把你在当地的保险转到人才中心继续缴纳就可以了。可能医保会施行全国联保,等可以了到时候在一起转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缴纳就可以了。医疗是必须连续缴纳的。
提醒大家,失业有3种选择:自己交续保,新单位交续保,办理失业登记将其封存,这三种都是选择。另外,医保卡可以继续使用,交费年数是可以累加的。对于职工失业后的个人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
失业金领取完缴纳医保的方式如下:
1、如果职工失业后又参加工作的:
由新的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去办理社保接续手续,经社保局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并由单位继续为劳动者缴纳医保费用;
2、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缴纳:
(1)领取失业金只是说明目前是离职状态,但仍可以居民形式参加保险,但缴纳的只能是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金额需要结合当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不同城市的缴费基数不同;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参加其失业前的职工社保,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这类失业人员个人是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的,因为保险费将从他们的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此类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领完失业金由单位来办理医疗保险等社保的续交手续、也有可能由自己缴纳。对于领完失业保险,但是却没有找到新工作的情形,由劳动者自行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医疗保险。如果找到工作,由单位来续交即可。
一、领完失业金后医保该如何续交?
失业保险领取完了,到社保局办理社保接续手续即可,一般新入职用人单位会办理。
1、对于领完失业保险,但是却没有找到新工作的情形,由劳动者自行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医疗保险,此时不需要实际支付医疗保险费,而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找到失业职员找到新工作,由单位缴纳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哪些职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的职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在失业之前已经连续缴纳了一年以上失业保险、有就职意愿的职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