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视同缴费年限有或者是没有差距非常大,视同缴费指的是按照国家规定个人不需要缴费就可以视同缴费的一类工作年限,那视同缴费并不是无人缴费,而是相关的年限费用由国家来承担,也就是说视同缴费年限的人一定是有工作单位的,因为有工作单位,您的工龄才能够被认作是视同缴费年限。相反的就算您很早就进入了社会开始工作,但是因为不在企业上班没有劳动合同也就无法享受视同缴费年限了!
但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比如说:下岗职工,像咱们国家八九十年代是有很多下岗职工的,虽然他们后来下岗了,但确实有招工档案的,也就是能够证明自己是何时开始参加工作的只要有相应的手续和档案能够证明在下岗之前自己的工龄,那这段时间呀就是可以被视为视同缴费年限,具体哪些人能够享受到视同缴费年限呢:
第一类:固定职工或者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工
第二类:上山下乡的知青返城后安置了工作的人员
第三类:2012年7月1号之前城镇籍退伍人员,但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不代表一定能够成功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因为还有其他的认定条件,那条件之一:是必须参加了养老保险。条件二:符合上述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条件三:符合国家认定的连续工龄政策规定。
关于连续工龄的认定有些复杂,最重要的就是档案,如果有档案缺失或者丢失的情况因为无法证明连续工龄也会导致视同缴费年限被认定是零除此之外像是被单位开除、除名或者有违法违纪的情况也是无法被认同视同缴费年限的。
如果您是在多个省市工作过,比如说您的户籍是在A省,在这里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又去了B省工作并且满足了当地的退休条件,那在B省办理退休的时候很有可能B省就是无法调出您在A省的人事档案的,就需要您自己回到户籍所在地的A省做一个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然后再发给B省,作为在B省退休时认定缴费年限的依据。
有需要的朋友欢迎点赞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