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情况是,在新社保年度,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可携带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参保人也可携带医保卡直接到市医保局8个直属分局中的任何1个分局办理。
2、另外一种情况是,在新社保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改点: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
参保人须持医疗保险卡、《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直属分局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起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医院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甲类医院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一般情况下,医保定点医院每人可以选择4个,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医保卡绑定号码变了更改方法如下:
1、打开支付宝,点击卡包;
2、进入卡包界面,点击证件;
3、下滑界面找到医保电子凭证;
4、点击即可进入医保电子凭证界面;
5、在医保电子凭证界面,点击参保地;
6、选择参保的城市;
7、需要点击下方按钮;
8、点击手机号,将预留的手机号删除;
9、最后重新输入手机号并点击激活按钮。
医保卡的激活方式有:
1、直接在药店激活:领取到新的医保卡后可以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前往附近的医保定点医院或者药店激活并启用新卡;
2、在银行激活:有些地区的医保卡是需要去银行激活才可以使用的,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去指定银行进行激活即可。
医保卡的使用方法: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新旧社保卡卡号不一致到社保中心进行更正。社保编号终身不变,卡号有可能变,丢失换卡,整个地区更换社保卡,编号就都变了。所以证明上的号才是终身不变的编号。新旧社保卡卡号不一致是没有影响的。社保卡卡号与身份证号是一致的,而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不变的,社保卡号也唯一且不变的。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保卡的激活方法有哪些
1、用户在初次领取社保卡时,就可以让现场的工作人员帮忙把该社保卡激活;
2、在职职工可通过拨打社保服务热线,通过人工客服帮助把社保卡激活;
3、如果用户很忙,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要拿好社保卡本身份证件、委托书及个人的身份证件去社保机构进行激活;
4、在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首次使用进行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