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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外省如何使用-异地医保卡怎么用


一、职工医保外省如何使用


医保卡可以在异地进行使用,但需要提前进行备案。如果被保险人在异地就医需要提前办理了基本医保转诊备案或常住(驻)异地备案手续,且在异医二级及以上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之后才可以正常异地报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简单地讲就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异地备案流程:
1、备案:向医保所在地的区县一级社保中心备案,职工医保以工作所在地为准,带好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填写好《异地就医登记表》
2、选择定点医院
备案后不是随便去一家医院看病就能直接结算,而只能在已经联网的定点医院才行。
3、医保卡就诊:跨省异地就医,在报销时有的医院可以直接在医院大厅的人工窗口进行报销结算,如果是门诊费用都得自己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不同的地区报销比例和范围也略有不同,同省异地会以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为准。
医保卡持卡人应在领卡后6个月内激活社保卡,其间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逾期未激活的,原医保卡将被限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异地医保卡怎么用


医保卡可以在异地进行使用,但需要提前进行备案。
如果被保险人在异地就医需要提前办理了基本医保转诊备案或常住(驻)异地备案手续,且在异医二级及以上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之后才可以正常异地报销。
异地备案流程:
1、备案:向医保所在地的区县一级社保中心备案,职工医保以工作所在地为准,带好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填写好《异地就医登记表》
2、选择定点医院
备案后不是随便去一家医院看病就能直接结算,而只能在已经联网的定点医院才行。
2、医保卡就诊:跨省异地就医,在报销时有的医院可以直接在医院大厅的人工窗口进行报销结算,如果是门诊费用都得自己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不同的地区报销比例和范围也略有不同,同省异地会以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为准。
注意:医保卡持卡人应在领卡后6个月内激活社保卡,其间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逾期未激活的,原医保卡将被限制使用。


三、外地医保怎么在本地使用


异地使用流程:
1、先备案是指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目前我们全国有统一的备案表,进行了明确,关键的信息是两条。
2、选定点就是说群众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注意是跨省的定点医疗机构),比如选择去北京、上海看病,要到这些地方的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去。
3、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持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患者一定要用社会保障卡,要持卡办理入院和结算。
医保卡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用于购药:参保者在医保定点零售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时,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每半个月医保卡的购买额度为200以内。
2、用于看病:参保者患病时,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用医保卡和医保手册去定点医院挂号、就诊。对于门(急)诊医疗费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一定比例的部分,可以使用医保卡。
主要的流程为:持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医保卡。
3、用于帮亲人缴纳医保费用:参保者在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缴款协议以后,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为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但限两人以下。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所以,想要异地使用医保卡的,需要办理转移后才可以使用,即使用上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且,医保卡是不能境外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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