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21.75X40%,其中40%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于40%,且部分公司设有一定天数的带薪病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请病假需要的材料:
1、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病休证明有医师签名+医院公章);
2、请假条(或者企业其他的类似证明);
3、就诊记录、挂号单等(有些企业不需要)。
二、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三、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要分“短期病假”和“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根据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可依据他的工龄按照相应的比例计算她病假期间应得的病假工资。而如果职工患病超过六个月以上的:(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4)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职工相应补助。(5)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注意: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尽相同,也不都如此细致,具体病假工资支付比例可咨询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无论如何病假期间的工资都不应该被全部扣完,但只要不是长期病假,综合计算下来的话,病假工资也不会太多,所以,最为理智的方法还是当面和公司索要或进行举报,因为一旦申请仲裁也很不利于员工以后的工作,而且仲裁费以及其他费用可能比工资都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