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起,由成都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指导,成都发布、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蓉城政事共同推出的“民呼我应——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报道正式启动。在专题报道的首个主题月“公共服务月”中,10月25日-31日,活动将聚焦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领域,联合成都市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共同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社保养老”领域诉求与难题。
王先生:社保证明上的黑色印章作数吗?还需要加盖红色印章吗?
成都市人社局:社保电子证明采用电子签章方式,社保证明上的“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查询专用章”经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认证,与红色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不用到社保局来加盖红色公章。参保证明使用部门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cdhrss.chengdu.gov.cn →“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部门协作→社保电子证明验证,验证社保电子证明真伪。关注“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证明”,即可下载保存您的社保证明。
李女士:我之前在湖北缴纳了10年的医保,后来决定在成都生活,于2012年开始在成都缴纳医保。还有一年多时间,我就要退休了,可是按照成都市医保局规定的医保要在成都缴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这样我退休后还要交5年。现在很多城市都认可外地转移的医保年限,成都能否实现医保缴费年限互认呢?
成都市医保局: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模式,即:医保基金政策以市为单元筹集、使用、管理,基金出现支出风险时,由市级财政承担兜底责任。在市级统筹管理模式下,为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合理分担各统筹地区财政兜底风险,全国各地均制定了参保人退休不缴费时需在本地参保缴费达到一定年限的规定。为此,我市践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的基本原理,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22号)要求,制定了《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242号),规定统筹地区外转移至我市后,在我市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于您提出的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级,尽快实现医保缴费年限互认的建议成都市医保局已收悉,成都市医保局将配合国家及省局做好相关工作。
童女士:2018年,家里人帮我办理了泸州市社保卡,并激活了。但是现在我在成都工作,单位已缴纳社保,两个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卡不一样,请问现在我要怎样操作才能正常使用社保卡?
武侯区:经区人社局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目前在成都参保,在泸州办过社保卡(卡已丢失)。您可以先把泸州办的卡的归属地转入成都,转移成功后,您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大成都范围内的邮储银行的即时制卡网点办理补卡即可使用。
张先生:社保卡归属地转移就是社保关系转移吗?
成都市人社局:不是。社会保障卡发行遵循省内“一人一卡”原则,故存在部分参保群众社保卡发卡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情况。为了方便持卡人享受参保地的社保待遇,需将社会保障卡归属地从发卡地变更到参保地,而在发卡地的社保关系(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并未转移。比如,以前在巴中参保过,目前在成都参保,巴中办理了社会保障卡,将卡归属地转移到成都后,持卡享受的是成都的参保待遇。卡里面的钱就是在成都参保的个人账户,而以前巴中卡里面的钱就不在这张卡里面了,但是钱还是在巴中的个人账户里,不会作废、清零。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本周专题报道聚焦“社保养老”,但在整个“公共服务”主题月期间,不论交通出行、教育卫生、社保养老还是文化体育,各个细分领域的诉求与问题,都可以随时向我们提出。活动将持续联合有关部门为您解难题,办实事!
红星新闻编辑 周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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