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的,但是申请退回的条件还是比较苛刻的。
国家规定的在职员工缴纳社保的总额是28%,灵活就业人员的由于工作不稳定等因素,缴费总额相对较低,总额是20%。在职员工的社保由公司按标准基数统一缴纳的,公司缴纳其中20%,纳入社保的统筹账户,个人缴纳其中的8%,这8%会进入个人账户,所以你最终就算申请成功,可以把之前缴纳的钱退回,那么其中退回的也只是你的个人账户里的钱,即8%,另外的20%就是贡献给国家了。
与此同时,个人账户里的钱,在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不能提前取出的。这也是社保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根据社保法去办理养老保险的基本账户,然后按照法定的缴费基数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个过程实际就是一个从签订养老保险缴费协议到履行协议这样一个过程,这15年的缴费过程也算是一个履行参保义务的过程。
最终目的,就是确保参保人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能领到基本养老金,也是对参保人的一种保护,社保的作用关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有这样的规定在,一般人能继续缴纳,也就坚持继续缴纳了,减少了一定程度上的盲目退保,不然中途断缴,吃亏的也还是自己。退保的条件:
1、出国定居 ;
2、发生严重事故而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去世后由家人继承。家人携带相关材料可以将这笔钱取出;
3、重复参加保险的(有些人经常会产生工作上的变动,外地和本地之间来回辗转,可能导致个人缴纳的费用和公司缴纳的费用重合;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并且不愿意再继续缴纳的。
社保账户的钱一般是不可以退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因为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具体如下:
1、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我国公安机关注销,失去中国国籍的;
2、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且户口已在公安机关注销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4、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但是单位缴纳的部分不予退还。而且,只有养老保险可以退;
5、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